試驗機與測試儀器:試驗機和測試儀器應符合 GB/T1446 的規定。GB/T1446 對試驗機載荷相對誤差不得超過 ±1%,確保了試驗數據的準確性。同時,對于力學性能用試驗設備,應保證試驗機能夠準確施加載荷,記錄試樣的變形等參數。
對于加載頭與支座,半徑為 3mm,對 0° 單向纖維增強復合材料層合板試樣,加載頭與支座的半徑可采用 5mm。推薦加載頭和支座硬度為 HRC40~45。這樣的設計可以保證在試驗過程中,加載頭和支座能夠穩定地支撐試樣,同時不會對試樣造成過度的損傷。
環境箱:環境箱的控制精度應滿足試驗要求,經計量檢定合格且在有效期內使用。環境箱可以模擬不同的環境條件,如溫度、濕度等,以研究環境因素對復合材料彎曲性能的影響。例如,在一些特殊的應用場景中,復合材料可能會受到極端溫度或濕度的影響,通過環境箱的模擬,可以更好地了解材料在這些條件下的性能表現。
干態試樣:試驗前,試樣在實驗室標準環境條件下至少放置 24h。實驗室標準環境條件按照 GB/T1446 中的規定,一般為溫度相對穩定、濕度適中的環境。
濕態試樣:試驗前,應在規定的溫度和濕度條件下使試樣達到所要求的吸濕狀態。推薦的溫度和濕度條件為溫度 70℃±3℃,相對濕度 (85±5)%。濕態試樣狀態調節結束后,應將試樣用濕布包裹放入密封袋內,直到進行力學試驗,試樣在密封袋內的儲存時間應不超過 14d。這樣的狀態調節要求是為了確保試樣在不同狀態下的性能表現能夠真實反映材料在實際應用中的情況。
實驗室標準環境條件:實驗室標準環境條件按照 GB/T1446 中的規定,為確保試驗結果的準確性和可重復性提供了穩定的環境基礎。
非實驗室標準環境條件:
高溫試驗環境條件:首先將環境箱和試驗夾具預熱到規定的溫度,然后將試樣加熱到規定的試驗溫度,并用與試樣工作段直接接觸的溫度傳感器加以校驗。對干態試樣,在試樣達到試驗溫度后,保溫 5min~10min 開始試驗;而對濕態試樣,在試樣達到試驗溫度后,保溫 2min~3min 開始試驗。試驗中試樣溫度保持在規定試驗溫度的 ±3℃范圍內。
低溫試驗環境條件:首先將環境箱和試驗夾具冷卻到規定的溫度,然后將試樣冷卻到規定的試驗溫度,并用與試樣工作段直接接觸的溫度傳感器加以校驗。在試樣達到試驗溫度后,保溫 5min~10min 開始試驗。試驗中試樣溫度保持在規定試驗溫度的 ±3℃范圍內。
一般情況:對于一般的定向纖維增強聚合物基復合材料彎曲性能試驗,加載速度推薦為:a) 1mm/min~2mm/min;b) 5mm/min~10mm/min。
特殊情況:當需要對特定材料或在特定環境下進行試驗時,加載速度可能需要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調整。例如,對于一些高強度的復合材料,為了更準確地測量其彎曲性能,可能需要采用較低的加載速度;而對于一些對時間要求較高的試驗,可能需要采用較高的加載速度。
彎曲強度計算:
對于三點彎曲法,彎曲強度計算公式為 ,其中 為彎曲強度(單位為 MPa), 為試樣破壞時的最大載荷(單位為 N), 為跨距(單位為 mm), 為試樣寬度(單位為 mm), 為試樣厚度(單位為 mm)。
對于四點彎曲法,彎曲強度的計算相對復雜一些,但同樣基于試樣的載荷、尺寸等參數進行計算。
彎曲模量計算:
三點彎曲法中,彎曲模量的計算公式為 ,其中 為彎曲模量(單位為 MPa), 為載荷 - 撓度曲線上初始直線段的載荷增量(單位為 N), 為對應于 的試樣跨距中點處的撓度增量(單位為 mm)。
四點彎曲法的彎曲模量計算也需根據特定的公式進行,與三點彎曲法在計算過程中有一定的差異。
推薦應變范圍:計算彎曲模量時,推薦的應變范圍為 0.001~0.003。在這個范圍內進行計算,可以更準確地反映材料的彎曲性能。
基本信息:試驗報告應包含試驗名稱、試驗日期、試驗地點、試驗人員等基本信息,以便于對試驗進行追溯和查詢。
試樣信息:詳細描述試樣的類型、尺寸、狀態(干態或濕態)等信息。例如,對于聚合物基復合材料試樣,應注明其厚度為 4mm,寬度為 12.5±0.2mm,長度根據跨厚比確定等。同時,還應說明試樣的加工方法和邊緣粗糙度等。
試驗設備信息:記錄試驗機和測試儀器的型號、精度等信息,以及環境箱的控制精度和使用狀態。例如,試驗機的載荷精度要求控制在 ±1%以內,環境箱經計量檢定合格且在有效期內使用等。
試驗條件:明確試驗的環境條件,包括實驗室標準環境條件和非實驗室標準環境條件下的溫度、濕度等參數。同時,記錄加載速度的選擇情況。
試驗結果:列出試驗得到的彎曲強度、彎曲模量等性能參數,并注明計算方法和應變范圍。如有需要,還可以附上試驗過程中的載荷 - 位移曲線等圖表,以便更直觀地展示材料的彎曲性能。
結論與分析:對試驗結果進行分析和總結,評價材料的彎曲性能是否符合要求。同時,可以提出對材料改進和優化的建議,為后續的研究和應用提供參考。